English

确保公民邮政通信权

国家邮政局局长刘立清提出
2001-03-27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陆彩荣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3月26日电随着服务贸易日益国际化,如何推行邮政普遍服务,确保公民的邮政通信权利,引起了国际社会的普遍关注。万国邮政联盟和国家邮政局今天在此间举行的邮政普遍服务国际研讨会提出,必须采取措施,使邮政普遍服务得到切实加强。

国家邮政局局长刘立清指出,邮政普遍服务是建立在人们基本权利原则上的一种政府行为,每个公民都有权利享受邮政服务。随着服务贸易的发展,私营运递公司纷纷介入邮政运营。这些公司在那些可以获得盈利的经济发达的大中城市设立服务网点经办业务。他们不承担普遍服务义务,也不负担由此产生的高额成本。

据介绍,我国邮政承担普遍服务的成本难度很大。广大农村,特别是西部地区地广人稀,自然状况很差。全国有邮政网点6.6万多个,其中,县以下农村网点达到5万多个,这些网点普遍亏损。中国邮政在维持这些网点上就要亏损近30亿元。

为此,刘立清提出,解决邮政普遍服务问题的关键有两条,一是国家通过立法,明确普遍服务的定义、范畴,建立对邮政普遍服务进行补偿的机制;二是邮政自身要深化改革,增强自身抵偿因承担普遍服务造成亏损的能力。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